目前,在這個國內外都衝突不斷的時期,基督徒最最重要也最有效的態度和行動就是愛。
耶穌說過:“ ‘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你的神。’ 這是誡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其次也相仿,就是 ‘愛人如己’。”(馬太福音 22:37-39)
論愛神
首先,我們必須全心全意愛神。為什麼呢?
“神就是愛”(約翰1書4:7-8)愛反映了神的本性。
“不是我們愛神,乃是神愛我們,差他的兒子,為我們的罪做了挽回祭,這就是愛了。”(約翰1書4:10)我們對神的愛是神對我們的愛的自然回應。
相比之下,我們不應該愛這個世界有罪的方面,比如“肉體的情欲,眼目的情欲和今生的驕傲。”(約翰1書2:15)
論愛仇敵
耶穌說:“要愛你們的仇敵。”(馬太福音5:44)
為什麼我們應該愛我們的仇敵?因為神已經對他的仇敵顯明了他的愛!他的仇敵就是我們。
“唯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,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…且藉著神兒子的死與神和好…”(羅馬書5:8,10)
“你們從前與神隔絕,因著惡行,心裏與他為敵;但如今他藉著基督的肉身受死,叫你們與自己和好。“(哥羅西書1:21-22)
怎樣愛我們的仇敵
我們的本性是不愛那些對別人沒有愛心的人,特別是那些傷害過我們的人。那麼,我們怎樣去愛那些不愛神或者不愛鄰舍的人(包括我們自己)呢?
我們要從謙卑的悔改開始。
“在你面前,凡活著的人沒有一個是義的。”(詩篇143:2)
“沒有義人,連一個也沒有…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。”(羅馬書3:10,23)
對那些傷害他人和冒犯我們的人,我們很容易憤怒。這種憤怒反映了我們是按照神的道德形象創造的。
但是我們很快就讓義怒變成不聖潔的憎恨,惱怒甚至是仇恨。我們鄙視那些我們認為是道德低下的人。我們講出鄙視的話或者更可怕的話。
但耶穌說:“不要論斷。”也就是說不要講出刻薄的甚至是仇恨的話語去譴責他人,“免得你被論斷” 。他告誡我們不要自以為義,假冒偽善地去給他人定罪,因為我們對神也犯有類似的罪 。(馬太福音7:1-5)
一些捫心自問的難題
我是否以外表為依據來看待他人?(膚色,服裝,美貌,身體狀況,性別等)
我是否忽視過他人求助的請求?
我是否對待他人過分嚴厲,甚至苛求?
我是否對他人濫用權利?
我是否偷盜過不屬於我的東西?(不勞而獲,或沒有付給他人他們應得的報酬等)
我是否未曾警告他人危險的到來?特別是即將到來的神的審判?
憤怒時我是否出言不善,甚至口出惡語?
我是否曾經說慌或者誹謗他人?
我是否違反過當地的法律 ?(交通法律等)
我是否對政府表現出不尊重(社交距離的指導原則等)
追求愛(哥林多前書14:1)
國家領導人正在相互指責。
美國正在遭受一場自1960年代以來最嚴重的社會騷亂的破壞,空氣中都充滿了鄙視和仇恨的話語。
讓我們謙卑下來,默想神在基督裏對我們的愛,請求他賜下愛使我們能愛他人。